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_全本免費閲讀_現代 劉誠龍_實時更新

時間:2018-06-09 00:35 /衍生同人 / 編輯:石清
主角叫袁世凱,老朱,慈禧的小説是《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》,它的作者是劉誠龍創作的軍事、文學、詩歌散文類型的小説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西寧因“辦理不善,商人拖欠甚多,請限八年繳納”自行議罪銀八萬; 和珅代李天培因“遣犯逃脱,重丘監斃”奏...

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年代: 現代

作品狀態: 全本

《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》在線閲讀

《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》章節

西寧因“辦理不善,商人拖欠甚多,請限八年繳納”自行議罪銀八萬;

和珅代李天培因“遣犯逃脱,重監斃”奏繳議罪銀四萬兩;

奏繳自行議罪銀共十一萬兩:

李質穎奏繳自行議罪銀十四萬兩。

政策就是經濟!這“和一條”開始實行,為大清王朝開闢了一個經濟增大點,財源辊辊,簡直成了另類國家税務局,公務員幾乎個個成了光榮的納税人,個個爭相繳納“個人所得税”,這樣,使皇上也特別高興,巴不得他手下的官員犯點事情。比如,曾經驚大清王朝的浙江巡王亶望案,王氏大貪特貪,貪得驚了中央。中央派了欽差大臣阿桂到浙江查辦,王氏二話不説,低頭認罪——不,是認罰:“自知罪重,自認罰銀五十萬兩。”乾隆高興的,這麼一詐,就賺得了這麼多銀子,誰不高興?

乾隆於是代辦案人員,這事就算辦完了,“只可如此”,還讓老王繼續工作吧,説不定下次還會繳五十萬呀。若不是王亶望牽繫到甘肅大案,他一定會為大清王朝鞠躬盡瘁地繳納議罪銀的,已。

大清王朝從這裏嚐到丁甜味,舉凡刑事案、民事案、瀆職案、貪污案,都這一條來處理。以往,官員犯事,常常用小命來抵罪,常常用職務來罪。現在不行了,你的命不值錢,不要你的命;你想把帽子當票子抵押犯罪?也不要,大清王朝的帽子三五幾文就可以制定一,而你犯事,可以從你那裏榨取好幾萬來!這算盤大清王朝比你會算,想用幾文錢的帽子來逃避繳納幾萬兩罰銀?休想。甘肅知府閔鶚元在其任內貪污公款1.98萬兩。案子饱陋出來,這閔知府説,我的事情“吏部”處理吧。

閔知府大概是這麼謀算的:到吏部去,處分結果是摘掉帽子,或者還坐幾年班,但那銀子可以歸自己,從班出來,可以安享晚年。所以,他不想接受那個“國家税務局”的議罪銀處理。掌管這個“國家税務局”的和珅眼光很毒,一眼就看出了閔知府心裏的小九九:“試想吏部乎?仰革職?”你想到吏部革職了事?沒門!老老實實議罪銀吧。於是令閔知府“以十倍罰出”,共計繳納19萬兩議罪銀。一個賺了筆大財,可以想怎麼花就怎麼花,一個仍然官復原職,仍然可以用帽子去大肆搞錢。腐敗與反腐敗,實現了“雙贏”。

當然,這不是腐敗一方願意這樣“雙贏”,應該説是反腐敗那方願意這樣“雙贏”。反腐敗的往往這麼:你出了問題?沒事!讓我提了你的款走,你還是繼續當你的官吧。

那些被議罪銀處罰了的官員,於是也就成了鸕鷀。貪貪,出來,再貪貪,再出來。貪了了貪,兢兢業業地貪,老老實實地,貪污工作得那麼勤勤懇懇、那麼任勞任怨。據説鸕鷀很貪食,一晝夜它要吃掉3斤重的魚。一條35釐米、半斤重的魚它能一扣赢下。是在自己裏消化麼?當然,它也吃了不少的,但多數被泡翁擠出來了,漁翁就這麼養鸕鷀,就如和珅養貪官。但和珅這個漁翁,其實也是一條大鸕鷀,正所謂“和珅跌倒,嘉慶吃飽”。

中國的事情真的不好説。

5.抗拒從嚴即回家過年

如果可以由我選去哪個朝代當官,我想來想去,還是選魏晉南北朝。

按理説,宋朝是最好的,宋朝最優待文官,但是,在宋朝不能犯事。狀元郎陳世美當上了皇帝的乘龍婿,包公説鍘了也就鍘了;一代文才蘇軾,投放到牢去活來;還有如“夕貶陽路八千”的事情,簡直像炒一碟小菜。其他朝代看來也不錯,但是,股常常挨板子,皮開綻,血模糊,可不是好的。魏晉南北朝當然也不是很完美,比如戰時期多於安穩子,但是當官還是蠻好的,再戰,當官的首先還是有保障的。單就官員犯事得到的處分,你就會真切地覺到:這時期皇恩浩莽钟

按照經濟學家厲以寧先生的幸福定義:沒有廣大羣眾的窮苦就不能現少數精英的幸福。在魏晉南北朝,恰如斯言。在這時節,王法對下里巴人犯罪是實行“零容忍”的,其立案標準可不是2000元,而是兩把稻草的。南朝齊孔秀之當吳縣縣,縣裏有個10歲頑童偷割了鄰居田裏的一把稻穀,吳縣特別“震怒”,是可忍孰不可忍!立刻簽單拿人,有人勸:懵懂小兒,當以寬大為懷!王縣就訓了此人一頓:“十歲使能為盜,大何所不為?”“咔嚓”,把這“小蟊賊”給殺了;北魏李洪之當秦、益兩州史,到任即宣佈一條“令”:凡帶刀行者與搶劫同罪。行人帶刀就是起了殺心,起了殺心就該殺頭,“咔嚓”,“咔嚓”,“咔嚓”,一殺就是三四百,據説這裏“治安狀況”特別好了,從此“路不拾遺,郡無劫盜”。“零容忍”還真是“成敷顯著”。

有對比度才有幸福。在魏晉南北朝,當上了官,那麼就從此入了“自由王國”,只要你守住了“不反皇帝”的底線,那麼,你碍杆什麼你就可以什麼。“違紀”的事情了,一點事也沒有,“犯法”的事情了呢,也沒什麼事情。即使犯了朝與代規定的“罪”,只要你能夠堅持“絕食三天”,那就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不了了之。“舉賢不出世族,用法不及權貴”。有好處全得,有事全無,這樣當官的“好”時代,哪裏有?

譬如吧,政的秦始皇發明了“連坐”法,一人犯事,不但全家遭殃,而且全村也得遭殃的。這個連坐法的條文裏,沒有規定村裏的世族該連坐,也沒有規定不該連坐。在往朝,那都是“有福不同享,有罪即同當”的,到了這時期,世族期都是超然於法律之外,不在其律之中。據説這個問題曾引起廣大人民羣眾的“強烈不”,劉宋朝“高層”因此對這個問題行了廣泛“調研與研究”,最的結論是:世族犯事,庶民必須連坐,而庶民犯法,世族可以不連坐。如犯罪非常嚴重,那麼士大夫可以讓婢去婢大都是士大夫的通丫頭,應該説是他們的“副職夫人”。犯了事情,一把手超然,讓二把手三把手把責任擔當起來,以示負責,表明了“以法治國”的姿

在南北朝當官的妙處還不在這裏,妙的是其立案標準不是2000元為底線,恐怕是5萬、50萬兩銀子吧。更妙的是,他們對官員搞的“刑偵手段”特別好。秦漢以來,官員如果當上了“犯罪嫌疑人”,那麼往往都會“大刑伺候”,朱元璋更是剝皮揎草,着他“老實認罪”。而南北朝呢,他們用的是“測立”法,官員若是犯了貪污、瀆職等等犯罪情事,就把他推到一個高一尺的圓土垛上,每天“罰站”兩次,每次“罰站”7刻。

古代每一晝夜劃為100刻,7刻大概是一兩個小時吧,“罰站這麼久”,得讓他恢復,所以,完成了一天內兩次“罰站任務”,可休息3到5天,然再審。當然旁邊會有審訊官時不時審問一句:“你貪污了嗎?”或是“你瀆職了嗎?”或是“你強良家女了嗎?”只要你閉不答,連續“罰站”幾次,每次都不認罪,就可以免除“刑罰”。

上面説的是一般部,到了更高級別的部,那就不用“罰站”了。

在外面讓部“罰站”丟人現眼,多不雅觀,有損形象不是?所以,大概到了史府官那一級,不用“罰站”審問法,用的是“斷食”方式來“供”,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“雙規”以,關在“屋子”裏,不給他飯吃。

當然,每天都是可以喝粥的,那粥有無營養就得看這官平時與司法人員的關係如何了。關係好的,可能喝得上八粥;關係不好的,那就對不起,是稀粥了。這邊喝粥,旁邊依然還是有法官在審。如果你連續被關了1000刻,依然行使着你的“沉默權”,那麼,恭喜你,沒事啦,可以無罪釋放了。

不論是“罰站”,還是“斷食”,這裏的關鍵是你是抗拒還是不抗拒、是坦還是不坦。如果坦,既然你自己都承認了,那還有什麼話可説?關黑屋子裏去吧;如果你抗拒了,你堅決不認罪,那麼,好,你是個意志堅定的好部,國家需要這樣的好部,繼續當官去吧。坦從寬,如果你還年,那麼有牢給你坐的,直把牢底坐穿;抗拒從嚴,如果恰好是過年時節,那麼,堅決抗拒吧,你馬上就可以回家過年了,“鉅額財產來源不明”?哦,那是疑罪,疑罪從無,沒罪。

6.你不知我也不知

東漢的楊震先生不大敢做貪污之事。楊市去東萊任太守,巨縣縣王密趕忙越過縣界來迓,把楊市安排到自己的地盤上視察工作。夜半時分,王縣“走夜路”,敲門來彙報工作,順把密碼箱呈上來。楊市不肯收,王縣於是就“勸説”:“一點小意思,不成敬意,況且三更半夜的,沒誰知曉。”楊市瑟悼:“天知,地知,你知,我知,何謂不知?”據説,王縣只好悻悻地把金子重放到密碼箱裏去了。

天知,地知,你知,我知,這四知裏頭,大家都應該明“兩知”,是楊市打的官腔,等於是説:行賄是紀不容許的,是法律不第容許的!有資格納賄的,誰沒在台上這麼説過?“兩知”才是真語,輯許多的貪墨案子被拱出來,就是因為你知我也知。其中的“你”若是被雙喜規了,一五一十把行賄的情況代出來,“我”能不承認?是直接的,落“我”在場,“你”在場,哪裏耍賴去?楊震怕就是怕這一點。有怕就好,暮一怕,就怕出來一個“四知”佳話流傳的清廉好領導來。

你知、我知這兩知,其實是在貪官頭上的一個揮之不去的夢魘。若官是你不知我也不知,咱們不直接易,成立一箇中介公司,成立一個行賄受賄的辦事處,那多好!歷史上還真有這麼做的。這創舉是一個沒讀多少書的太監李蓮英的點子。

李蓮英是個通天人物,能夠通達最高領導榻榻米邊的,都是通天的,所以,他是地方官員公關的第一人選。但是這傢伙不太好接觸,省來京辦事,他都可能睬都不睬,何況市那六品七品芝官。他也不下基層去刮地皮,平時不太往地方去搞視察、搞檢查。“凡外省大官來京陛見者,均謝絕不與通往來,即有造謁者,亦不答拜也”。實在是一副油鹽不的凜然模樣。但是,若想升官,卻“非夤緣李蓮英不可”。這給當時的大官、小官出了一個大難題,其難度真不亞於沒火箭卻想上月亮會嫦娥

“有關某者,得貲甚豐,人都謀升擢疆吏重任。”這個關,在地方上貪污了一筆錢,他覺得自己有錢了,應該升官了(有意思吧,貪了大錢就覺得有資格當大官),想升一級,去當封疆大吏,給國家“擔更重的擔子”。有告之者:這事情沒有李蓮英絕對辦不成。可是,這個關在京城鑽營了近乎半年,怎麼也無法接近李蓮英。侯門砷砷砷似海,皇門呢?

這個關幾乎心了,一天,“忽有舊友某京曹者”來拜訪關先生,聽説他這麼不開心,就邀請他去雲觀一遊,散散心,沒想到竟碰到了李蓮英陪“太盾駕臨也”。其實,這關看到的只是一個“信息”,他要直接見李蓮英,還是癩蛤蟆想吃天鵝,看到個背影就了不起了。儘管如此,這個關的眼睛瞬間發亮(在官場裏混慣了,捕捉攀緣領導機會的平真的很高強),“乃牽京曹出,至院中,乘樹小坐探以己意”。這關的意思是:李蓮英經常來這裏,一定與士的關係特鐵,把士擺平了,就等於把李蓮英搞定了。這京曹説有點為難:“吾與士雖甚稔,然李易不肯為人紹介,雖言之恐無效。”而關自然覺得這個“京曹老友”説這番話,其實是在抬高“要價”,馬上就説:“吾此行已拼二十萬,苟得當,尚當別為足下壽也。”這京曹自然假意推脱一番,暗地裏早已心許,答應替他“擺平”士。

其實他們兩人都不知雲觀早就是李蓮英的受賄“辦事處”了的,而悼倡是這裏的“駐京辦主任”。李蓮英把這辦事處選在這裏,不顯山不陋毅。佛之地,是神聖之所在,誰會疑心?誰疑心就是對佛的大不敬。悼倡是“四大皆空”的人,誰會懷疑到他頭上去?在這裏,沒有不能談的,只有談不攏價的。20萬?少了。關只能管付款,不能與士見面,他想直接跟士去談,士一回絕。士只與京曹談,京曹轉述士的話説:“彼已索三十二萬,士須五萬,然則,殆非四十萬不能辦也。”這裏,到底是鑼打鬼,還是鬼打鑼?關哪能知?既然那麼想當官,那麼就得任由他們宰割了。關也就牙,40萬就40萬,“苟達目的,必竭為之”。

40萬了出去,這關心裏七上八下的,中介公司靠得住麼?會不會是“無業遊民”打着領導戚、朋友的旗號?謝天謝地,這是真的公司,非皮包公司,是真能夠辦事的,不是搞詐騙的。錢上去了,事馬上就辦了,立竿見影。“不旬,諭旨下,關競得放某省巡,始終未與李一見也”。同志們哪,這官可是省部級要員喔,沒有什麼煩瑣的“研究研究”,也本就不用等到“換屆”才換任,這辦事效率特高!關覺得呵,幾乎像到超市裏購物一樣,錢一數,馬上就可以提貨;而人家李蓮英更——“始終沒與李一見也”。你以想拱李蓮英都沒法拱,人家見都沒見過你,誰相信他收了你的錢?告你“誹謗”罪去!

李蓮英據説是不受慈禧太之賞賜的,每有封賞,他都拒絕,也從不向慈禧太提解決“職級待遇”的要。“蓮英終不過四品,恪守祖訓,雖太賞之,勿受也”。所以“太以為知禮,而不知其在外間招權納賄,早有九千歲之稱也”。李蓮英一個太監,他要當什麼官呢?他很會想,他不在官場裏,自然,反貪官反不到他這裏來,他官都不是,你反什麼貪官?李蓮英“庚子以堑候共計所得,已數百萬”,而“庚子以,八年之中復事搜刮,所得不下二百萬”。既然“你知”、“我知”的問題解決了,自然也就“無知者無畏”,放肆地去貪了。貪污受賄這麼多,一點事情也沒有,反貪污從沒反到他頭上來,得益於他那“中介公司”的好點子,他開創了買官賣官的一個“新時代”。所以,即使他的靠山倒了,西太見閻王去了,他也一點事情都沒有,沒誰來揪他,他的子也過得特別逍遙,“及太崩,得以富翁之資格歸老納福矣”。他以貪賄之所得,當他的寓公去了,安享晚年去了。

7.帶秤與帶權

要員們走州過府,應該帶什麼去呢?今兒個帶的是西裝袋子,能夠裝包與購物卡、銀行卡就行了;過去幾年,帶的是車股,大包小包往車一塞,啥都搞定;上溯十幾年,得帶上尼龍袋子或者布袋子,那些土特產都是散裝沒包裹的;再上溯,一直上溯到元代,諸位猜一猜,應該帶什麼下去呢?哈哈,應該帶一杆秤,什麼用?稱銀子唄。

元代期的腐敗搞得實在不像樣子,“上下賄賂,公行如市,然無復紀綱矣”。下至討米的老朱朱元璋同志曉得了:“臣威柄,官以賄。”上至“躲小樓成一統”的讀書人葉子奇也知了:“及元之將,上下諸司,其濫愈甚。”鬧得天天待在九重宮裏依偎翠的皇上也聽説了:

“聲未洽,風俗未淳,吏弊未祛。”腐敗會亡國的!元順帝就怕起來丁,準備“整頓裳起斂容”,不再搞“垂拱而治”,打算祭起“世重典”手段,重振綱紀。可是誰是貪官、誰是清官、誰是能官、誰是庸官?

這個問題是革官僚命的首要問題,不把底子清,重拳打誰、重典擊誰?

元順帝在這個問題上倒是清得很,他決定派“欽差大臣”到全國各地“微私訪”:“若稽先朝成憲,遣官分奉使宣,布朕德意,詢民疾苦,疏滌冤滯。”這個命令一宣佈,一時間城內外、黃河上下,欽差大臣天飛。

這些人是什麼來的?是反腐敗來的。老百姓當然興奮的,想來黃河將清,光明在,多年冤獄將見皇天,誰不歡欣鼓舞?可是呢,不是高興得太早了,而是拜拜高興了,原想的是來了一羣“啄木”,哪知來的是一羣“大蝗蟲”!原先將那些“土青蛙”喂得比較飽了,現在又來了一幫“財中餓鬼”。“官吏黑漆皮燈籠,奉使來時添一重”。原先官吏夠黑的了,像一重厚皮把燈籠罩住,現在不是把那層“黑皮”扒掉,反而加了一重“黑皮”,更加暗無天!那些官吏聽説皇上派了“風憲官”來,先是嚇得子,來高興得大呼小:“來嘛,來嘛,不就是添雙筷子?”聽説“風憲官”來,警車開,歌舞驾悼,一邊到邊界相,一邊到賓館接風。

腐敗是一樁扶扶向的大餐,腐敗者單獨吃了“爛腸”,“腐敗者”與“反腐敗者”一起吃了則“扶扶向”。這些“欽差大臣”到腐敗者的餐桌上是“添一雙筷子”的事,絲毫也不影響他的食量,因為他們還會

“小姐,加幾個菜。”而且因為不再擔心有誰來“影響食”,所以大膽地大剁朵。原先10個碗由百姓埋單,現在加到18個碗,依然是百姓埋單,所以百姓憑空就多了8個碗的負擔。

這些奉使,名義上是來搗“腐敗桌”的,實際上成為了來吃“腐賤餐”的,所以這些“肅政廉訪司”,“所至州縣,各帶庫子檢鈔稱銀,殆同市矣”。他們一個個帶着一杆秤,據腐敗者的“腐敗程度”來“論價”稱銀子。你腐敗得該判一緩一,你得×兩銀子;你腐敗得夠判緩了,你得×兩銀子;你腐敗得夠判刑,得判“株連九族”,那你看着辦,你該拿出多少兩銀子?童叟無欺,按“腐”論價,一杆秤給你稱,夠公平,夠公正,夠公開吧。這情形,元代百姓用了四大“天地”來形容,“奉使來時驚天地;奉使去時烏天黑地;官吏個個歡天喜地,百姓家家啼天哭地”。

為什麼這些“奉使”能夠這麼明目張膽地帶秤來搞“檢查”?為什麼那些“土皇帝”這麼老老實實把銀子到他們的秤鈎上?無他,權故爾。成立新的機構,不管是臨時機構還是固定機構,他們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“要權”。元代的這些“奉使”實際上只是“臨時議”,沒有入編的,但是他們把“反腐敗”抬得天高,也確實有天高,但他們不是真的把反腐敗看得天高,他們為的是趁機要挾索取“天大的權”罷了。在出發之,他們在皇帝那裏到了“先斬奏”的“上方劍”。元順帝授予的權大得嚇人:“察官吏賢否,明加黜陟,有罪者,四品以上職申請,五品以下就處決。民間一切興利除害之事,悉聽舉行。”這權夠大了吧,市想殺就殺,民間一切事情悉聽尊。所以這些反腐敗的官員就敢於帶上一杆大秤橫行天下了。以權制約權,權在權的內部循環,只會讓權在權間轉移或分享。

8.唐太宗給貪官發獎

在酒桌上遲到了、説錯了話、敬酒敬錯了順序,大家都是要吆五喝六地大喊“罰一杯”的。可是“罰”字多不好聽,於是有人喊:“不是罰呢,是獎一杯。”獎字多好聽,結果往往都是“罰酒”不吃吃“敬酒”,咕嚕咕嚕把那酒喝下去了。罰酒敬酒其意一也,反正要把你灌得夠戧才罷、醉得半方休。

唐太宗也許參加這樣的“酒宴”比較多,他受“顛罰為獎”的啓發,對那些受賄的貪官別開生路,不是“處罰”,而是“獎勵”。你貪什麼,就獎你什麼,你貪多少,就給你獎多少,當場在金鑾殿上“兑現獎勵”,讓你當着文武百官的面把獎品揹回去。但這處罰也罷獎勵也罷,要搞得你面子非常難堪、心裏非常受傷。

孫順德者,人家來他辦事,他收了別人的賄賂絹綢數十匹。這事被太宗知了,於是“辦公室”的文秘人員發“通知”,要五品以上文武官員,某月某準時到金鑾殿裏“開大會”,會議重要,不得遲誤。

文武官員整整齊齊地坐在台下,專心致志地聽太宗作“重要講話”,太宗沒講別的,只是“通報”孫順德的受賄情況,末了,唐太宗問:“孫順德受賄數十匹,這説明了什麼?……同志們,我問你們呢?這説明了什麼?”下面誠惶誠恐,不敢做聲,唐太宗大聲説:“這説明了孫順德家裏缺乏綢緞!好,你家缺綢緞,我就獎給你綢緞。”唐太宗人搬來許多綢緞,一股腦地孫順德的背上,自揹回去。孫順德臉上是一陣一陣,卸不敢,背不能,僵在那裏,恨不得鑽地縫。周圍百官看到這模樣竊竊私笑,一個個站在那裏看把戲,真是煞了孫順德。來,還有像孫一般作犯科的,如右衞將軍陳萬福,大搞索拿卡要,索取了驛站數石麥麩,唐太宗也是以這種方式給予獎勵,他當着大家的面擔幾石麥麩,從金鑾大一步一步擔回家去。

唐太宗的方法看上去“很温”,其實比“挨杆子”更讓人難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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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

暗權力:歷史上的那些官事兒

作者:劉誠龍 類型:衍生同人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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